一、什么是社会救助?
是国家和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或者遭受急难事故、自然灾害的公民,给予一定物质帮助和服务的制度。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项目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健、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二、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什么是低保边缘户?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点五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可以申请有关专项社会救助。
四、什么是特困人员?
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
五、什么是困(孤)境儿童?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主要分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其他困境儿童(重残儿童等)、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其他需要临时监护的儿童。
六、什么是临时救助?
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七、困难群众如何申请救助?
应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提出申请。线上可通过浙里办、政务2.0申请。各镇街咨询电话:塔山街道:85201268 府山街道:88202716北海街道:85157860城南街道:85097583稽山街道:88613627迪荡街道:88125726鉴湖街道:88320601皋埠街道: 88081363陶堰街道:89170587东浦街道:88306311东湖街道:88307859灵芝街道:88090164马山街道:88047041斗门街道:88408580孙端街道:85552658沥海街道:82779972富盛镇:89101015
八、停止救助的情形:
(一)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经过核查超出规定标准的;(二)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三)拒绝接受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的;(四)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