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普法办〔2022〕1号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普法办
关于命名表彰2021年度区级“民主法治
村(社区)”的决定
各镇(街)普法办、区普法教育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巩固和完善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按照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要求,经由基层申报,镇、街推荐,相关部门审查,区普法成员单位意见征求,区司法局和区民政局综合评审,决定命名表彰灵芝街道洋江社区等9个单位为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被命名的村(社区)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推动基层各项事业依法、有序开展,真正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为法治越城建设作出新贡献,创出新业绩。
附件:2021年度越城区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普法办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