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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620000/2022-9091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8 1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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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服务意识;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二)岗位条件

单位

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及要求

学历

年龄

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人员1

1

1. 中国语言文学类、统计学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类;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系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人员2

1

1.专业不限;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系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判刑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曲屯路368号附楼四楼中区326室;联系人:郑菲88625783,88209077。

3.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2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承诺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上述复印及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4.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获得参加考试资格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试面

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的1∶3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及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其它符合规定的条件。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附件:

1.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

2.承诺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

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

   


   


贴照片处

出生日期


   


现户籍地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职称


报考单位


岗位


个人简历

(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现居住地址


手机


宅电


家庭主要成员简要情况说明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报名人声明

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字:                          

 


附件2:

承诺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因应聘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外用工岗位,本人特向贵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形;

二、未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

三、未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情形;

四、本人家庭成员未存在被判处刑罚的情形;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六、本人服役期间存在被开除军籍、判刑情形。

若存在虚假承诺的情形,本人自愿接受以本人重大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后果,且不要求任何形式的补/赔偿。

 

 

承诺人: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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