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浙农牧发〔2021〕13号)和《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越农发〔2022〕5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乡镇审核、区农水局复核,共有5家规模生猪养殖场申报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31日的“先打后补”补助合计3.79512万元(详情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8316939;联系人:李邹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