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负责人 | 陈苗杰 |
| 机构职能 | (一)依法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区内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农村宅基地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调处相关举报投诉。 (四)负责全区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 (五)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六)完成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联系方式 | 0575-88312148 |
| 机构地址 |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