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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120M/2022-9150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皋埠街道 发文日期: 2022-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皋埠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5 09: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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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各安全生产网格员:

2023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3日,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全覆盖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认识,压实责任

岁末年初阶段,各类生产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人流物流集中,且在拉尼娜和全球变暖导致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的双重影响下,今年我区冬季出现强冷空气和极端低温天气的概率增大,各类风险隐患增多。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安全生产网格员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压实主体责任,集中排查、突出整治、整改闭环,为岁末年初营造良好安全的环境。

二、聚焦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各安全生产网格员即日起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是工矿商贸企业、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旅游宗教场所、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山林、山塘水库、商场、市场、娱乐场所、休闲农庄、餐饮场所、学校、网吧、医院等城市运行行业领域。

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检查工矿商贸企业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开展;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2.危险物品安全。检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是否符合安全资质条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是否真正落实。(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3.商场、市场、宾馆、娱乐场所、集中隔离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沿街店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是否存在“三合一”等现象;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检查出租房是否存在群租、违规使用煤气灶等明火。(牵头单位:专职消防队、派出所)

4.学校、医院、景区和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学校、医院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以及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检查学校、景区、医院、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牵头单位:社事办、党建办(宣传))

5.山塘水库、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点、农家乐安全。检查山塘水库、农庄、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点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农家乐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所)

6.建设工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有否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有否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牵头单位:村镇建设办)

7.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经营户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行为。(牵头单位:经发办、市场所)

8.道路交通领域。要严查“两客一危”和渣土车混凝土车等重型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牵头单位:皋埠交警中队)

9.城镇燃气领域。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储存、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强对燃气管道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严肃查处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和餐饮等使用燃气场所不安装泄漏报警器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行政执法中队)

10.烟花爆竹领域。要强化销售、运输、仓储、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加大对销售和储存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没有销售资质的不销售、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不存放、不允许燃放的区域不燃放。(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11.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宗教场所有无落实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党建办(宣传))

12.机关大院安全。检查机关大院内消防设施、用电及食堂安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三、紧抓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到位

检查从2022年12月8日开始,到2月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

12月8日至12月31日为节前攻坚检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员组织开展检查、自查,做好用火用电等细节防控,确保企事业单位节前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于12月31日前将检查表格上报至应急办。

1月1日至1月20日为隐患复查检查。根据前期检查的隐患清单做好隐患动态整改,要求所有隐患闭环整改,防范春节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将复查清单于1月20日前上报至应急办。

1月21日至2月3日为复工复产检查。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就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抓紧整改落实,严防带着安全隐患生产。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各安全生产网格员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账可查、追责可溯。各安全生产网格牵头人要带队对本网格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督查,检查企业有无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防范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线办(站所),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通信渠道畅通,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如遇有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备并妥善处置,把握应急处置主动权,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皋埠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8日        

信息来源:皋埠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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