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治理丧葬殡礼礼炮噪音扰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就该情况与多部门进行了联合商讨,并就相关处罚适用向法律部门专家进行了咨询,现阶段,得出的结论如下:
一是此类礼炮车没有对车辆结构和性能进行改装,不能按照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查处。
二是此类车辆仅在车厢内安放、使用少量液化气和工业用氧气,对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条款,液化气和氧气不属于条款界定的危险物质,无法认定其为非法存储、运输、使用危险物质进行查处。
三是此类车辆是通过液化气、氧气混合,经高压电子点火发出声响,无法纳入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范围,大多数情况下,公安和行政执法部门只能口头劝阻。
四是此类车辆如证照齐全、手续规范,无法单独予以查处。
面对殡葬服务用礼炮车治理的诸多难题,我局与民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部门进行了联合会商,在当前法治环境和政策条件下,着力从以下几方面落实治理:
一是由民政部门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为社会提供更为规范便利且符合各项安全要求的殡葬服务;
二是由公安牵头加强对殡葬服务行业的安全教育,从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角度,责令相关店商禁止提供礼炮车服务。
三是由民政、公安、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礼炮车辆进行联合整治,适时在绍大线等重点路段进行巡查设卡,严查严处涉嫌使用报废车、套牌、假证等行为的殡葬车辆,对于闯禁区、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一并予以查处。
四是由民政部门在社会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办理丧事过程中尽量避免各类扰民行为,不使用礼炮车辆,努力从源头上形成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