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亚丽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对白内障手术实行单病种支付的医保政策》提案(第117号)已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并召集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越城区于2017年12月起在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中医院和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试点实行按病种付费,将慢性硬膜下血肿等105个病种及主手术/操作纳入绍兴市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范围。
2019年医保局成立后,浙江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全省统一实行DRG点数法付费的试点省份,在全省推行DRGs付费。2020年绍兴市全面实施在总额预算下住院费用DRG点数付费,全市有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按照省统一标准分组核算。DRGs支付方式在病例分组、标准核定、病种覆盖等方面更为科学、合理,能综合考虑合并症和并发症及病人其他情况,更加符合医生临床医疗需求,是我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
坚持“总额预算、分组管理、多元复合”原则,全面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下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改革方案是切实可行的,住院按DRGs疾病分组付费管理,长期、慢性病按床日付费,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