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绍市医保〔2021〕59号)、《关于印发〈绍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绍市医保中心〔2022〕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评估专家组综合评定,同意新增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胜利西路药店等16家零售药店为绍兴市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详见附件一),同意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禄堂中医(综合)诊所等5家医疗机构为绍兴市越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二)。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