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拨付情况
越城区共收到上级财政下达的两直资金共105582.77万元,
支付金额为105582.77万元,支付进度为100%,支付信息已全部关联,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资金用途及成效
直达资金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极大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全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共收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0849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48297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3255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53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9483万元、机关养老财政补贴2445万元,用于各类消费券补助9972.59万元,疫情相关费用8036.59万元。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医疗救助补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共下达1296.8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88万元,用于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和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项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20.4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98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计生其他事项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5.49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补助和村卫生室补助。
(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2022年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项目资金共计下达2999.5万元。
主要用于越城区区属学校课本作业本费、教育教学设备添置、维修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助,资金全部执行完毕。
1.用于课本作业本费1401.9万,共计发放课本229.16万册,涉及中小学55所,惠及学生8.54万名,有力保障了日常教育教学的开展。
2.用于3所学校维修改造及设备添置100.47万元。具体为:文澜中学20万元,主要用于外墙维修改造;元培中学29.47万元,主要用于校区改造及扩班提升;塔山小学51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校区改扩建。
3.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2.09万元,共计受助学生470余人,涉及10所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4.用于学校日常公用经费补助1485.04万元,极大缓解了学校日常运作中的经费压力,极大提升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根据《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越建〔2022〕3号)和《2022年度省补、央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调整方案》(越建〔2022〕4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共计下达11885万元,用于已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项目,具体为新和健康驿站10885万元、绍兴市国际青年人才社区项目1000万元。
(五)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80.14万元,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通过一卡通全额发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3万元,用于国有农场(大禹蚕种制造有限公司)巩固提升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已全部支出。
(六)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78.7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64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等;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824.97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伤残人员、“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两参”人员、部分烈士子女、部分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19.6万元,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
附件:2022年越城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表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