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奇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0 万只发电机油箱技改项目 | 马山街道越兴北路 299 号节能环保产业中心(二期)26#厂房 | 绍兴奇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位于马山街道越兴北路 299 号节能环保产业中心(二期)26#厂房,实施年产 80 万只发电机油箱技改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项目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项目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粉房回收系统及终极过滤器处理、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有组织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废收集后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袍江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通讯地址: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399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