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3060231350535X0/2022-880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2- 22 15: 14 浏览次数:

2021年,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勇于创新,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根据《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全区系统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局主要负责人专门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听取本系统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研究部署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坚决落实省厅、市局和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执行局党委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区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核查、同考核。

(三)强化法治宣传学习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除统一组织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试、视频学习等外,还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学习平台,落实领导集中学法、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每年集中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活动不少于2次,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浙江建设的论述;利用局务会平台,科室长讲解法律与政策,今年以来已对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浙江省最多跑一次规定、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利用庭审直播平台,科室人员参加诉讼旁听培训;利用外聘的两名法律顾问,在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信访等涉法事务的同时,对日常相关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咨询释疑;利用党建活动平台,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讲、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在市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案件案例,以案释法,发挥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学习强国”“今日越城”APP、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等平台,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四)落实行政执法建设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办法规定,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公开权力清单,编制服务指南、流程图,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进行公开;配合区法制机构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人员资格管理,申领、换发、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共48人次,持证率达81%;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与投诉举报转执法检查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过程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与执法身份,履行告知义务,出具执法文书;开展行政执法事后公示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对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对年度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公开,提升执法透明度。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案卷档案规范化管理,梳理编制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相关事项环节进行进一步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实行音像全过程记录;进一步加强执法案卷档案规范化管理,通过案卷档案、音像资料、网上公开等形式,基本实现执法过程全程可溯性。

3.开展执法法制审核制度。配强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 2021年已对110只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集体会审制度。

(五)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根据上级要求持续推进全区“大棚房”整治回头看、卫片执法检查、占用耕地私种苗木整治行动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件,收缴罚没款56.13万元。

(六)做好应复应诉工作

全年应复7件,应诉63件。贯彻执行绍兴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积极做好全区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的行政应复应诉溯源治理工作,化被动应复应诉为主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行政败诉纠错案件追责及容错免责机制,积极同司法局、法院等部门对接。

(七)分局履行职责方面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越城区迪荡湖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准确掌握越城区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及变化情况,绘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建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监测机制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更新等提供智能化信息服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

分局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了数次学习,也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发放《民法典》50本、《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汇编》20本。但干部中学习不够深入,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一线岗位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与法治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法治工作力量急需加强

近年来在省、市、区政府不断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情况下,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但机构改革完成后,自然资源系统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涉及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多部法律规定职权的履行,执法人员现有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能满足履职要求;基层法治工作人员配备较少,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

(三)行政败诉率亟须降低

由于履行法定职责条件尚不成熟、行政机关与法院在案件法律适用的理解不一致、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等因素,2021年分局实施的行政行为行政败诉率、复议纠错率偏高,多由不动产登记行政确权行为引起,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性和程序性短板也有待弥补。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强化法治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加强标准化规范化执法建设。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组织新录用人员、55周岁以下未取得执法证件的在编人员参加执法考试,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明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的适用范围、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理顺工作职责。对自2022年2月1日起在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37项林业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进行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维护,助力全区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分局法治机构队伍力量薄弱的情况,根据目前各岗位编制配置实际情况,结合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并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加强法治力量。

(六)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制。采用一案一登、实时录入的方式,将收案情况、办理结果等数据按及时录入“天巡地查”行政复议诉讼填报系统,定期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本地区案件特征和矛盾焦点。积极推进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优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2022年2月10日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