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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630000/2022-8800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医保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2- 22 08: 30 浏览次数:

2021年,区医保分局法治工作围绕全区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有力保障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开展,为扎实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国医保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全国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分别于2021年5月1日和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医保部门、政保合作保险公司、定点医药机构、行业协会开展理论学习、知识测试,实现全员参与、应知应会。利用门户网站、越城普法、今日越城开展《条例》宣传及相关政策解读,编印宣传折页60000余份,海报3000余份,问答手册600本,实现中心大厅、17个镇街、370个社区、218个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全覆盖,确保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人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医疗保障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大制度”,规范开展行政处罚。2021年作出行政处罚3起,罚款58.15万元,另有2起已立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执证率61.9%。依托定点医药机构智能医疗服务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摸排筛查诊疗服务行为,月均审核违规数据3000余条;通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飞行检查、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检查,现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6家,定点药店152家,现场检查率100%,暂停医保协议药店2家,取消医保协议医务室1家,追回医保违规基金310.84万元,移交处理360.24万元。

(三)妥善化解医疗保障领域纠纷。严格落实医疗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医疗保障复议、应诉案件。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和咨询答复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医疗保障信访积案化解,全年妥善处理各类信访咨询投诉1000余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将调整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政策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同步解读等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医保领域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存量政策文件组织全面审查,共梳理文件10份。

(五)加强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医保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法治建设与局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周一夜学、主题党日活动、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契机,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知识测试,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持续推进医保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聘请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章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针对特定案件审查证据材料清单及补充证据,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

(六)提高医保部门服务效能。以政务服务2.0为牵引,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实现31项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可办。2021年5月,长三角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一网通办”正式开通,经办时效从45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通过专题会议推进、强化协议管理,联合腾讯、支付宝进镇街、进药店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宣传,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以构建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为载体,依托镇街、村(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绍兴银行等多个网点,通过周例会培训、季度晾晒剖析,推进三级经办平台医保同质服务。通过接口改造、信息对接、测试验收,新增两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开通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医保分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不够深入,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不够紧密;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仍然薄弱,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执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完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程序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2022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基金监管监测防控体系,根据医保目录调整及政策变化,及时补充和健全审核规则,对医疗服务行为、基金动态平衡、经办稽核等事项进行精准分析、智能预警,实现医保全流程智慧监管。严厉打击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串换项目收费、违规收费等欺诈骗保行为。依托省、市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全流程智慧监管;贯彻落实《医保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护师信用评价指标;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不断优化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联动办案威力,强化责任追究刚性,扩大监管成果的运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质效和能力。

(二)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将外培与内训相结合,提升综合能力与业务素养。开展学习调研,把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学习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用学习调研推进工作、促进提升的良好态势。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通过召开例会等形式,交流执法工作和案件信息,研讨在执法事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不断优化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联动办案威力,强化责任追究刚性,扩大监管成果的运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质效和能力。

(三)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市要求,全面上线全省统一的智慧医保系统,落实人员培训和经办管理。完善医保经办窗口服务体系,推进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标准化建设,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2.0版”。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帮扶和指导,将部分符合定点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生育医疗保障工作,支持三孩政策。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管理,建立符合“互联网+医保”特点的协议管理机制,通过第三方CA签发的电子签章产品,推行医保协议网上签约和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2022年2月22日

 

 


信息来源: 区医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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