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镜湖新区环境作业保障中心项目
| 选址于绍兴市镜湖新区,杨梅山南侧地块,东至外官塘滨河绿地、南至规划兴陶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杨梅山 |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 有限公司 | 镜湖新区环境作业保障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粪便处理车间(粪便设计处理规模为250t/d),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维修后勤、停车场等。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再与粪液、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一并进入粪便处理车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废气:本项目在卸粪接驳口、粪浆接纳池等高浓度臭气产生处,设置吸风罩收集臭气;粪便处理车间再整体密闭负压收集,车间换风次数为6次/h。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收集后,经化学除臭+生物滤池除臭+植物液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妥善处置。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 噪声:场内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及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确保场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项目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718155、0575-88719505
通讯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