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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569c/2022-8847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陶堰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09:34 浏览次数:

各村(居)、相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新一届党委政府开局谋篇之年,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意义重大。为及时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保障度汛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街道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始终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压实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防汛防台责任,建立风险隐患整改闭环“三张清单”,全面防范和化解灾害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度汛,为我街道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排查责任。按照防指牵头抓总、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汛前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单位自查、行业检查、防指督查三级工作机制。

各村要按防汛防台工作职责,结合防汛防台形势“一张图”,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低洼易涝处、危房住户、村级下沉立交桥、村级应急避灾场所、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和队伍、地质灾害隐患点等。

建管交通办要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塔吊、简易工棚、危旧房屋、临时围墙设施等;交通要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道路、涉水桥涵、在建交通工程、码头、渔船、避风锚地。

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控区、在建治理工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系统。

综合执法办要重点检查市政设施、建成区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

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办)要重点检查尾矿库、堆渣场、危化品生产存储点、应急避灾场所、防汛抢险物资、装备和队伍、企业内易涝点。

经济发展办(农业)要重点检查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农业基地、种养大户、农家乐、渔船、涉渔“三无”船舶、避风渔港,检查无动力船只安全管理。

(二)强化问题管控。街道防指办将建立隐患排查问题库,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三张清单”,各村、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次检查结果,结合往年汛期出现的灾情、险情,形成重点隐患清单,及时跟踪整改销号,根据整改进展实时动态更新。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风险隐患,街道防指办将报区防指办协调解决。

(三)统筹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信息化工作手段,原则上,文本、照片等台帐资料,一律采用电子版提前报送掌握;隐患点治理、工程建设、物资储备等需实地检查的,应简便,减少参加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检查内容

各村、相关单位要围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检查防汛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列具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隐患整改,确保措施到位。

(一)组织机构。村书记全面负责,重点检查村级防汛防台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应急预案。各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村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完善,标示明确各类山洪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危房(切坡建房)等防汛重点要素,以及重要基础设施、人员转移路线、物资仓库、避灾场所等要素,配有防汛网格责任人信息表,标注实施人员转移的启动标准和预警信号。

(三)转移避险。制定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转移责任人明确,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危旧房、低洼易涝区等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摸排,危险区域明确并设立逃生转移路线警示牌,避灾安置场所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防汛防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五)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按照《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5+1”(组织责任网、风险防控网、抢险救援网、灾后恢复网、运行保障网+数字化平台)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村、各相关部门要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以“扫盲区、除死角”为目标,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梳理形成村级、相关部门重点隐患清单,限期整改排除。

(二)按照村级、相关部门自查、街道复查的原则,村级、相关部门自查要做到有防汛防台任务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重要问题隐患要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完成决不放过。对不认真排查隐患和隐患整改治理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三)各村、相关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检查开展情况、整改措施以及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连同附件汇总表报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陶列夫;联系电话:89171209。


附件:1.防汛检查重点问题隐患汇总表

          2.防汛防台抢险队伍汇总表



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0日

信息来源:陶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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