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等11个街道执法事项赋权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等11个街道执法事项赋权工作存在的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将涉及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24个领域690项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根据11个街道实际需求交由街道办事处行使。根据各镇街实际需求,各街道的赋权事项由自选赋权事项与600项统一赋权事项组成。其中,各街道自选赋权事项为:塔山街道办事处39项、北海街道办事处38项、稽山街道办事处60项、城南街道办事处41项、迪荡街道办事处33项、东湖街道办事处39项、灵芝街道办事处41项、鉴湖街道办事处38项、斗门街道办事处40项、皋埠街道办事处23项、马山街道办事处42项。
二、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人:杨卫樑 联系电话:0575-88245532
邮 箱:2690636027@qq.com
(2)评估机构:浙江中禾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青 联系电话:18157582317
邮 箱:908886422@qq.com
2.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或风险评估机构联系人取得联系,发表对本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