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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1350535X0/2022-8860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关于历史遗留矿山(第二批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4- 13 14: 39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15号)有关要求,经越城区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越城区(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内起30日内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5-85163602。

公告时间:2022年4月13日-2022年5月12日

受理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清单.pdf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2022年4月13日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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