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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777B/2022-8850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4- 02 14: 12 浏览次数:

各大中专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一、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开展职业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目的是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为职业培训对象提供多层次、多形式、专业化、高质量的培训服务,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

二、职业培训项目申报实施要求

绍兴市、越城区人社部门审批的,具有办学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可以按照《越城区培训指导规程》直接开展许可证上相应等级项目的培训,无需再进行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的申报,只开展专项能力和创业培训的项目申报。

其他越城区属地的大中专院校(技师学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场所、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等条件,按照职业标准要求,申报培训项目。

三、职业培训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须明确培训等级、培训类型、培训专业、培训对象、培训能力、就业渠道等内容;

2.《绍兴市越城区职业培训项目申报表》;

3.单位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政府部门批准的办学文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5.《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情况一览表》,提供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资质、关系证明(资质证明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提供社保关系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超过法定年龄的退休人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劳务关系合同且只能在一家机构任专职,兼职工作人员提供聘用合同;

6.实操设备设施清单及学校教学场地照片;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所有原件检查后退还,所有复印件及上交的证明材料均需盖章有效,如果提供虚假资料,取消项目申报资质。

四、时间安排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8日,由各职业培训机构将申报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

(二)审核阶段:2022年4月11日至4月14日,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当年绍兴市越城区职业培训工作情况、本年度区本级培训经费预算等,确定职业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成功申报越城区职业培训项目的机构,必须依照越城区培训指导规程要求,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

(四)职业培训项目申报有效期为当年度。

五、监督管理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职业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培训资格:

(一)当年度被书面警告2次以上的;

(二)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三)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章瑾,联系电话: 0575-88122326

地址:越城区人社局318办公室(马臻路45号)

附件:1.2022年职业培训项目清单

2.2022年绍兴市越城区职业培训项目申报材料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越人社通【2022】6号关于开展2022年越城区职业培训项目申报的通知(1).docx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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