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592878027/2016-88626
十三五
区政府办公室
2016-12-30
长期公开
主动公开
越政办发〔2016〕154号
绍兴市越城区“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