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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630000/2022-8852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医保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2- 04- 06 15: 03 浏览次数:

尊敬的医保参保人: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安全使用关系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医保参保人,我们应规范自身就医行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我们在此向广大参保人发出以下倡议:

1.不将本人的医保卡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不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不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不使用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购药,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有关资料及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珍惜医保权益,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为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越城医保分局已开通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575-89102772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2022年4月6日    


信息来源: 区医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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