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汤佳柯 |
机构职能 |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能源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对全区用能单位履行国家、省颁布的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区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依法查处用能单位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受理、处理违法、违规用能举报案件,依法行使规定的行政权。 (三)完成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
联系方式 | 0575-88131543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3号科创大厦23楼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