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司法局编制了《2022年越城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局党工委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2年越城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越城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日
2022年越城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越城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 越城区司法局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意见》(浙司(2020)41号) |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2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