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惠民政策,为推动实现医疗救助“应享尽享”,决定于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救助集中补报销申报受理工作。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日—7月29日
二、申报受理范围
1.因参保在绍兴大市外,就医结算时无法享受到本地医疗救助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已经异地医保统筹报销后的医疗费用);
2.因其他原因未来我中心申请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参保人就医时医保待遇正常,但因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无法刷卡直接结算的)。
三、申报资料:
救助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备注申请人联系方式)、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自费结算的须提供)、门诊诊疗项目明细(门诊自费结算的须提供)。
四、申报受理地址:越城区医保中心(延安东路664号),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