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队):
为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抓好税收收入组织工作,优化税源结构,促进税源回归与引入,更好地推动本街道(镇)税收工作开展,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湖街道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琪
副 组 长:金俊丞 傅伟刚
成 员:王永坤 曹彬彬 田 野 袁一文 单海强
领导小组负责街道税收共治工作的总体管理和协调沟通。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税收共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镇)办事处,名称为“东湖街道稽山税务所税收共治办公室”。
税务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税务所分管领导和街道经发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导日常税务征管工作并处理相关业务事项;街道相关网格联系人、各村(居)网格员、税务部门税源经济网格员作为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职责
1. 税源经济网格员由稽山税务所从实际在岗的正式干部中选派。网格员原则上每周驻街道合计不少于两个半天办公,处理日常涉税事务。税源经济网格员按照职责要求,围绕领导小组制定的税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并积极配合街道的税收相关工作。
2. 各税源管理单位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税收工作,汇报内容包括街道月度税收完成考核情况,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变动情况,加强税收征管的举措等。
3. 网格员及时采集网格内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或意见建议,通过税费协同系统平台上传至区局税情感知中心协同处理。
4. 街道相关部门围绕领导小组制定的税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并积极协助税源经济网格员开展催报催缴、税务巡查、送达税务文书等日常涉税工作。及时对辖区内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用地、房屋出租、工商注册等具体情况进行摸排。将辖区内重大税源变动情况及时告知税源经济网格员。
5. 街道本级、各村(居)设立E体化税情感知分中心,配合区局中心建立电子税务局申报点,设立掌上办网上办兼职税收辅导员。
今后如遇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按职责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30日
抄送:区税务局。
东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