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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569c/2022-892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陶堰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14:39 浏览次数:

各村(居)、机关各办(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职责,完善街道应消委“1+8”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形成以行政村区域划分为主,直辖网格管理为辅的街道、村、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网格管理,现明确安全生产网格牵头负责人、协管员、管理员。

一、生产加工型规上工业企业

生产加工型规上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网格员为驻企服务员,


具体负责梳理明确监管对象的重大安全隐患点位,形成安全生产“一企业一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常普常新”和日常隐患自查闭环工作;及时向街道应急办反馈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及时向企业传达各类文件事故通报警示等;做好重大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二、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对象

各村(居)安全生产网格牵头负责人为各村驻村指导员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应急消防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村(居)在街道网格的基础上细化明确网格管理员报应急办备案,后续如有变动,及时上报备案。网格管理员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等风险隐患巡查以及预警传递、避灾转移、抗灾自救等应急消防管理工作。

要严格按照陶办〔2022〕23号文件要求落实监管对象日常巡查制度,每月至少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半月)对监管对象的隐患排查,并填写《陶堰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巡查登记本》。对于不能闭环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街道应急办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新入驻的清单外的企业,协管员要及时报告驻村指导员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网格管理员,并上报应急办备案。

 

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日  


信息来源:陶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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