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缪炜邈同志任越城区财政局预算局负责人;
娄清清同志任越城区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陈 锋同志任越城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
张 磊同志任越城区预算编制中心主任;
王 冬同志任越城区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盛卓颖同志任越城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
王 琦同志任越城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副主任;
费芸芸同志任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翁正同志任越城区预算编制中心副主任;
孔 正同志任越城区预算编制中心副主任。
免去:
王 萍同志的越城区财政局预算局局长职务;
缪炜邈同志的越城区预算编制中心主任职务;
张 磊同志的越城区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娄清清同志的越城区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 锋同志的越城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党组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