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农水局>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01F/2022-8989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7- 26 17: 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越城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增强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 号)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停止取水满 2年的以及已搬迁的、已关停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确定以下取水户已连续停止取水满 2年以及已搬迁的、已关停的,现注销其取水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情况反馈到越城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号

取水类型

注销原因

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

取水(浙绍越)字[2021]第39号

地表水

停止取水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

2022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