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正式联合印发了《越城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更好理解《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关于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目的
为积极贯彻省、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有关决策部署,规范高效使用越城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推动越城区生产力系统调优,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加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特制订《越城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关于《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
1.《绍兴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绍政发(2022)2号)
2.《关于加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绍市制高办〔2022〕2 号)
三、关于《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激励对象为越城区所有镇街、企业。
资金来源为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的0.5%提取后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
激励措施主要有:
1.支持镇街回购收储。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银行抵押资产、相邻连片存量用地(闲置厂房)且具有再开发价值的土地,优先由国有平台会同属地政府统一回购收储(不包括印染化工产业用地收储),并按照不动产权证书面积以10万/亩奖励给属地政府,用于本区域工业经济发展。
2.加快落后产能淘汰。鼓励企业就地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对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或核减生产能力淘汰落后设备,并列入区级及以上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经验收通过,按淘汰设备资产净值的8%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鼓励加大工业投资。当年实际完成设备投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6%予以奖励。其中,对列入市重点工业项目计划、市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的增加2个百分点;列入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计划、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或省市县长工程的工业项目的增加4个百分点。单个项目当年设备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投资项目列入计划起2年内有效)。
4.支持镇街腾出用能空间。以镇街为单位,通过对属地企业落后产能淘汰、绿色节能技改、转型提质升级(不含印染化工企业),开展腾出用能空间第三方评估,评估费用给予全额保障。每腾出能耗指标1000吨标准煤的再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补助,超1000吨标准煤能耗指标按比例补助。
5.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对当年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含临时认定书)的建设主体,按1000元每套进行补助,已享受保障性安居工程省补、央补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
6.支持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保障涉及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工作所需资金、设备补偿及指标收储等资金。
7.支持其他特色举措。对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腾笼换鸟”相关重点领域的其他特色化举措,经各相关部门认定后,可给予支持。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朱建华
联系电话:0575-8836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