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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06N/2022-91692 生成日期 2022-04-13
发布机构 东湖街道办事处 有效性 失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东湖办〔2022〕6号 统一编号 DYCD99H-2022-0002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 东湖办〔2022〕6号 有效性: 失效 打印

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湖街道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为加快东湖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小微企业发展奖

对年度新增升规(限)上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文化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月度新增的奖励5万元,当年销售上亿的额外奖励2万元,当年销售上3亿的额外奖励5万元,当年销售上5亿的额外奖励10万元;新设股份公司,每家奖励0.5万元。

当年 “个转企”、“产转法”的企业,每家奖励0.1万元。

二、规上工业企业发展奖

街道实辖规上工业企业(月度新增企业除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销售收入增长15%(含)以上的;年销售1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每家奖励2万元。

三、限上贸易企业发展奖

街道实辖限上贸易企业(月度新增企业除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销售收入增长15%(含)以上的;年销售1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每家奖励1万元。

四、企业创新奖

当年新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当年新获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奖励0.6万元。

五、自营出口企业发展奖

对当年自营出口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当年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区自营出口平均增速的企业予以鼓励。

对当年新注册(包括2020年度12月份新注册),当年自营出口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当年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区自营出口平均增速的企业予以重点鼓励。

六、税源经济培育奖

街道内当年新注册或区外迁入的企业,当年税收达5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每上升50万元奖励1万元(上限10万元,以区财政、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原有企业经区级有关部门认定为新创税收千万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七、“一事一议”奖励

对我街道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作用的重点项目,经街道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按“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八、其他

本文件仅2021年度当年有效,可与上级相关奖励政策重复奖励,同一企业符合不同奖励项目条件,可以重复奖励。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申报单位提供,由街道经发办、党政办予以确认;加强财政资金兑现审核与绩效考核,由街道经发办负责政策解释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街道党政办对资金的适用性负责;奖励费用由街道财政列支。

存在偷税、侵权、假冒、违章建设等行为而受到处罚的企业;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及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信用失范、严重信访问题、不配合街道工作的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优惠。

本文件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信息来源: 东湖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