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0602002581806N/2022-91692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
发布机构 | 东湖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失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东湖办〔2022〕6号 | 统一编号 | DYCD99H-2022-0002 |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
|
|||||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湖街道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为加快东湖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小微企业发展奖 对年度新增升规(限)上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文化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月度新增的奖励5万元,当年销售上亿的额外奖励2万元,当年销售上3亿的额外奖励5万元,当年销售上5亿的额外奖励10万元;新设股份公司,每家奖励0.5万元。 当年 “个转企”、“产转法”的企业,每家奖励0.1万元。 二、规上工业企业发展奖 街道实辖规上工业企业(月度新增企业除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销售收入增长15%(含)以上的;年销售1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每家奖励2万元。 三、限上贸易企业发展奖 街道实辖限上贸易企业(月度新增企业除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销售收入增长15%(含)以上的;年销售1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每家奖励1万元。 四、企业创新奖 当年新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当年新获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奖励0.6万元。 五、自营出口企业发展奖 对当年自营出口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当年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区自营出口平均增速的企业予以鼓励。 对当年新注册(包括2020年度12月份新注册),当年自营出口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当年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区自营出口平均增速的企业予以重点鼓励。 六、税源经济培育奖 街道内当年新注册或区外迁入的企业,当年税收达5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每上升50万元奖励1万元(上限10万元,以区财政、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原有企业经区级有关部门认定为新创税收千万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七、“一事一议”奖励 对我街道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作用的重点项目,经街道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按“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八、其他 本文件仅2021年度当年有效,可与上级相关奖励政策重复奖励,同一企业符合不同奖励项目条件,可以重复奖励。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申报单位提供,由街道经发办、党政办予以确认;加强财政资金兑现审核与绩效考核,由街道经发办负责政策解释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街道党政办对资金的适用性负责;奖励费用由街道财政列支。 存在偷税、侵权、假冒、违章建设等行为而受到处罚的企业;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及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信用失范、严重信访问题、不配合街道工作的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优惠。 本文件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信息来源: 东湖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