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生命科学分中心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生命科学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2204-330691-04-01-92091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区兴湾精准医学产业园。
2.2 建设规模:绍兴市滨海新区兴湾精准医学产业园(一期),建筑高度为23.04米,占地面积5616.4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465.9平方米,层数为地上4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本项目主要建设细胞基因治疗产品生产标准化制药厂房以及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研发实验室。建设总投资约1.5亿元,工程费用约 9874 万元。
招标估算价:约9266.6704万元(其中机电安装部分造价约7017.7794万元,建筑部分造价约2248.891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局部加固,钢结构,办公装修,净化装修,暖通,电气,弱电,自控,消防,给排水,工艺用水、工艺特气管道安装,特种设备安装,冷库,仓储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工程类别: 装饰工程 。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备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且有建造师本人手写签名。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3.2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为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
2.此业绩中包含实验室和中试车间建设,或此业绩中包含生物药商业化生产车间建设;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制件。如合同中未同时体现上述1-2点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地市级或省级(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的网页截图、网页中所对应项目的文号附件(关键页)来证明此项目特征符合业绩要求。
注:类似工程项目是指用于生产以下产品之一的生产场地建设项目或工程项目:重组蛋白、重组多肽、人用疫苗、单克隆抗体(MAB)、偶联药物(ADC)、mRNA、RNA、质粒、病毒、基因治疗、免疫治疗、细胞治疗、免疫抑制因子(PD1) 、PDL-1、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CAR-T)、生物大分子药物、人体干细胞、腺病毒、慢病毒、溶瘤病毒、基因载体、细胞培养基、细胞培养、病毒培养、人体免疫细胞、肠道微生物、血液制品,但不包括:兽药、口服药、保健品、中药提取、外用软膏、医美产品、原料药、基因测序,基因检测,化妆品,食品、抗生素,荷尔蒙、激素、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下同)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牵头人提供。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2企业需要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下同)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一个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 月 9 日 8:30 时至 2023年 1 月 13 日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伍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 1 月 30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6232511450419877 ;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3110810044511554739 。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5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基准投标报价计分法(设技术标,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2 月 2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 336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平江路2号 地 址:绍兴市阳明北路692号
绍兴水木湾区科学园3号楼
联系人: 黄海涛 联 系 人: 章 瑶
电 话: 15504241548 电 话: 13675727502
招标人: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1 月 6 日
附件下载:
生命科学中心装修施工招标文件(定稿).docx
附件-《工艺设备用户需求》.rar
浙大生命健康装修-工程量清单.xlsx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