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绍政发〔2023〕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工作任务
(一)对象范围:富盛镇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内容时间: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领域多、涵盖范围广、质量要求高,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各村(居)必须充分认识到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切实承担起领导职责,确保普查机构、人员、措施、责任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按照“镇级统一领导、各村(居)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求实精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富盛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村(居)要设立以村(居)委主任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和实施本村(居)的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普查领导小组反映,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区级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富盛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富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富盛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 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晔晨 党委委员
成 员:骆 斌 党政办主任
屠须眉 党建办负责人、团委书记
骆良丰 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
寿玉凤 经发办主任
裘 珂 社事办主任
陈 枫 村镇建管办负责人
胡建卫 农业农村办负责人、总工会主席
董斌华 综合政执法队富盛中队队长
王柏根 富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晓光 富盛司法所副所长
叶建豪 富盛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各行政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孙晔晨兼任办公室主任,寿玉凤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