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强化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新增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予以公告(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新增名单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7 日
附件
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新增名单
序号 | 组织名称 | 登记机关 |
1 | 绍兴市越城区益起来爱心服务中心 | 越城区民政局 |
2 | 绍兴市越城区红曼薇志愿服务中心 | 越城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