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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362/2023-9335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 12- 11 10: 39 浏览次数:

周关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托育机构建设服务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工作的关注和关心!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幼有所育”作为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逐渐成为了当下社会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特别是本年度,省政府将“幼有善育”纳入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我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扎实有序推进“幼有善育”各项工作,不断扩大全区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辖1镇16街道,常住人口112.2万,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16474人。共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13家,其中社会办已备案托育机构18家,提供托位1268个;幼儿园办托70家,提供托位3210个;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25家,提供托位126个,合计提供托位4604个,每千人托位数4.10个,镇街托育机构覆盖率100%,基本可以满足辖区婴幼儿家庭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求。

二、主要做法

(一)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村(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普惠性办托体系建设,多渠道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支持新建幼儿园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幼儿托班。引导有条件的镇街深挖社区资源,通过以免费或低价提供业务用房的方式,引进优质社会资本参与辖区内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共有有意愿引进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社区5个,其中,安城、罗北和梅山社区已开工建设。鼓励国有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以单独或与相关单位、驻地社区、专业机构共同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截至目前,绍兴市电力局托育园已开工建设。

(二)优化托育服务设施布局。出台《越城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合理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的标准进行相对集中配建;未满足托位标准配置的在建和已建成社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8个以上托位的标准增配。在未来社区、现代社区建设中,实现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在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中,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党群服务中心等设施,增设托育服务室内外活动场地。

(三)扎实推进“医育结合”体系建设。一是出台《越城区推进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实施方案》,以点扩面,不断完善覆盖全区的婴幼儿医育照护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为婴幼儿提供公平可及、优质普惠、系统连续的儿童医疗、保健和养育照护等服务。三是落实健康指导员制度,为18家备案托育机构和25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配备健康指导员,定期开展婴幼儿养育照护、健康检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控等巡回指导服务,规范全区婴幼儿照护机构从业行为。

(四)高质量建设托育人才队伍。4月7日,我区依托辖区高校优势,率先与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健康红”产教融合共建协议,并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越城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授牌”。通过充分发挥绍兴职业学院专业师资优势,深化保育人员“产教融合”,促进我区托育服务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机结合,为我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奠定了基础。截至6月30日,已培养持证保育人员555名。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关要求,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幼儿园托班、单位自建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满足辖区居民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联系人:周晨乐,联系电话:88710219。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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