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操作细则
(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越城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制定本操作细则。现将《越城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操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意见征求期间内(2023年12月20日)向越城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专班)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林女士 邮箱:505235895@qq.com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 邮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