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农村老年人群体生活质量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潘委员提出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大,养老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近年来,越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积极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有效提升了老人的幸福感。潘委员提出建议内容涉及到了越城区的镇街、区医保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多部门职能,其中民政在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也确实存在着潘代表所说的“养老资源相对不足且‘分散化’,‘医养分离’,农村养老问题突出,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对此,我们也结合您的建议,在后续的工作中加以有针对性的调整。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制定《越城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越政办发〔2017〕121号)文件,提出目标任务:2018年7月底前,实现全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 料中心“公建民营”全覆盖。同时,逐步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目前,全区226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实现147个公建民营。其中,府山、塔山、迪荡、稽山、东湖、马山、陶堰街道已全部实现公建民营。城南、北海、东浦、皋埠、鉴湖、灵芝街道、富盛镇公建民营率超过百分之五十。
一、关于深化养老服务产业方面
在公建民营实践过程中,我们发掘培养了浙江慧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市仁本居家服务有限公司、绍兴优邦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一批优秀的本土养老服务企业,也引进了江苏悦华养老集团、上海福寿康养老服务产业有限公司等省外的先进企业来越共同推动老年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所提供的服务也从单一的助餐发展到丰富的助浴、助洁、掏耳、修脚、心理慰藉等老年人需要的项目。
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落地落实,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我们从以下四方面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采取不同方式整合康养服务资源,探索不同层级康养联合体模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要求,2021年我区已在怡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自在安和越州养护院建成康养联合体,今年还将继续在马山街道敬老院、灵芝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
二是建立卫生医疗机构长效签约合作机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资源,全区21养老机构和226家村社照料中心就近就便形成医养合作机制,让老人不出社区或养老院就能够享受体检、健康讲座等服务。开展养老机构与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的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送医上门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就诊、检查、住院等医疗服务,如富盛镇辂山养老院与市中医院签约,中医院每月一次派医生上门为机构老人开展诊疗保健服务。
三是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持续深入。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到2021年底,家庭医生已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14.53万,签约覆盖率88.38%。同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定期到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老年活动室以及入户为老年人提供基础医疗服务。
四是加快打通医保通道。越城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点120家(含沥海),均已纳入医保定点,基本上已打通农村、城市两个“最后一公里”,形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
二、推给数字养老服务方面
一是依托绍兴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将原先的纸质服务券替换为老年市民卡,通过POS机、NFC实现老人消费上网,做到全程有迹可循,闭环监督。同时,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行回访、抽查,收集服务对象对服务主体的满意度。
二是加快建设越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浙里康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养老云”数据库、“万家通”物联网为支撑,将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系统协同,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有序转接,为居家老人提供康复、护理、药事、安宁疗护、定制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等。
三是推动“越颐养”重点群体关爱工程,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项目。拟为试点对象安装照护床位,配置照护服务所需的离床感应、体征监测、紧急呼叫等基本智能设备以及必要的康复器具,依托家庭养老床位数字化平台,对建床对象实行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并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照评估结果实施分类照护,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
三、强化养老工作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定《越城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越民养〔2021〕20号),享受补贴的老年人从16个街道扩大为17个镇街四类人群,分别为: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9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低保、低保边缘的80周岁及以上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扩大了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实现城乡均等。
二是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老年、疾病、伤残导致长期失能人员提供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服务而建立的一种新的社会保障机制。目前,省民政厅已在嘉兴试点。拟建立适应浙江省情的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为目的,按照独立险种设计,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政策的出台对我区老年人是一个重大福音。必将整体推进我区居家养老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医保支持。根据我市出台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对于符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的养老机构中的医务室,结合自身服务能力,随时提出申请定点,即时纳入医保定点联网。
四、高龄独居老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建成不少于200张床位,服务对象为具有越城区户籍且实际在越城区居住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三类老人:
1.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且经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老人。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经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老人。
3.其他经能力评估并确认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包括高龄独居老人。
(一)建设内容
一是必要的适老化改造;二是配备照护服务所需的康复器具、辅助设备、基本智能设备;三是专业化照护。
服务项目由服务主体对家庭养老床位实行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并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建床老人,按照能力状况实施分类照护。
(二)补助政策
经验收合格的试点床位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于低保、低保边缘且经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由财政全额保障护理补贴;其他对象若能力评估认定为中、重度失能的,由政府补贴50%且最高不超过500元;若能力评估认定为轻度失能的,由政府补贴50%且最高不超过300元。去年,我局已经在全区建成200张床位,经历过去年底疫情后,截止目前还在实际运营的床位有186张,年建存比达93%。
我们还将通过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与家庭养老的融合互联,使居家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的养老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与机构养老床位之间有序互转的评估、运行和监管机制,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联系人:徐晓坷
联系电话:88719022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