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3年1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12- 08 09: 07 来源: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德创钠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钠离子电池锰基氧化物正极材料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百川路与海天路交叉口的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一(一期)

浙江德创钠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百川路与海天路交叉口的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一,购置卧式搅拌球磨机、窑炉自动循环线、粉碎一体机、自动输送系统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000吨钠离子电池锰基氧化物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生产车间门窗密闭,真空上料废气经二级滤芯过滤后经排气口在车间内排放;烧结废气经专用高效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室外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布袋材质为PPS、PTFE等耐高温材质;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排气口在车间内排放;料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SDG碱性颗粒吸附后经25m高排气筒室外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

2、废水::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单元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迪荡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