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街道防指成员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越城建区40周年,奋力实现“首位立区、幸福越城”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意义重大。根据越防汛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防汛防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防汛防台责任,全面防范和化解灾害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度汛,为奋力实现“首位立区、幸福越城”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开展
(一)主要内容。排查整改指挥体系、责任体系、预案体系、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等汛前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小流域山洪、山塘水库河网、地质灾害、交通、海域、安全生产、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时间安排。各村(社)、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要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贯穿于年度防汛防台工作始终,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滚动式、常态化、不间断排查风险隐患,全时段、全天候、全过程抓好风险防范化解。
1.开展汛前大检查。入汛前,各村(社)、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汛前风险隐患大检查,堵漏洞、除风险。
2.开展台汛前再排查。出梅后至台汛前,各村(社)、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再排查,补短板、强弱项。
3.开展临灾动态巡查。在预报有强降雨、台风等特殊时段,各村(社)、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要及时开展灾前、灾中和灾后的风险隐患动态巡查,早发现、早管控。
三、开展检查
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按照防指牵头、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采用属地自查、行业核查、防指督查的方式组织开展。
(一)属地全面组织排查检查。各村(社)要立足于综合防灾、管控风险、安全度汛,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险排查和备汛工作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明确隐患整治责任主体,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二)防指成员单位抽查核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负责组织逐级开展本行业防汛防台工作情况核查检查,核查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全面、隐患台账是否真实、整治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消除、备汛工作是否到位等,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街道防指开展督查督导。街道防指要对所辖区域和有关单位防汛防台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做到对有防汛任务的村社督查全覆盖。街道防指将组织一次综合性督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进行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对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隐患排查不出来、风险点掌控不住,就是工作失职”的理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指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条线指导、督促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闭环管控。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档立案,做到清单管理、销号闭环、动态清零。其中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必须在主汛前整改到位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严禁“带险入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