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考核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编制《府山街道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府山街道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2年越城区府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府山街道办事处 | 综合执法办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计划2023年5月开工,2023年9月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