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承办科室(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名称 | 决策 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 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3年度越城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 区农 水局 | 区农业行政执法队 | 《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农渔发〔2021〕4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