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我区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101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绍委农办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代拟了《2023年越城区行政区域粮食订单收购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在意见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发改局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谢董岚,0575-89190770;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科创大厦区发改局2323。
附件:《2023年越城区行政区域粮食订单收购政策(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