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按照省、市、区森防指统一部署,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深刻吸取过往森林火灾教训,对农事生产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辖内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二、行动时间
行动时间:2023年3月7日—4月10日。
三、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是所有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具体分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和其他治理内容。
(一)农事生产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缘、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问题;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问题;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违反清明期间安全祭扫要求的行为,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 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 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工程施工中的违规用火的治理;加强对露营篝火、烧烤野炊、放孔明灯、野外吸烟人群等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增岗设卡不到位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村(社)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时段,严控野外火源。要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主体,分类推进整改,实行挂账销号制。
(三)坚持联动。要协同推进、密切配合、尽职履责,发挥专业优势、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工作有效性,形成合力。
(四)务求治理实效。要认真开展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五)做好总结考核。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此项工作也将纳入全年考核内容。请各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如有相关情况汇报至街道应急管理办。
皋埠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