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鉴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东鉴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东鉴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范围为绍兴鉴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园;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1300平方米,二层为900平方米。本次主要装饰装修内容包括一层:展厅、值班室、实验室、多功能室、配电房,二层:办公室、科研中心、专家室、会议室。投资估算金额约389万元。
招标估算价:约389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0万元,建安费用约379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装修的施工内容、竣工验收、保修服务等内容。
(1)设计范围:包括按照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等专项;
(2)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包括施工图设计),具体工期数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作相应调整。施工图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不包括施工图审查、评审时间)。
2.5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深化设计内容在初步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和深入表达,对重点设计提供细部表现,其他图纸详细完整,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图审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米及以上的博物馆、陈列馆、科普馆、美术馆、科技馆等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如下(缺一不可):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若以上资料还不能体现业绩要求, 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有项目业主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同时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3.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注:①若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证书为一级的,则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②若投标人提供的建筑师证书为一级的,则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登记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施工企业)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设计企业)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由一个满足上述施工资质的企业和一个满足上述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②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为施工企业员工;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2023年5月18日至 2023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人身份证及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资料联合体各方资料均应提供。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1729083@qq.com。
5.其他有关内容
5.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5.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5.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 29 日 0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浔阳路万昌集团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东鉴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越城区陶堰街道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翡翠公寓2幢
联系人: 董先生 联 系 人: 朱亦英
电 话: 0575-85268600 电 话: 13291555696/0575-8519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