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皋埠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明确如下: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结构
主 任:任 宇 陈 镔
副主任:章 强 陈建华 周鹏勇 方卫栋 钱 立
阮林耀 吴焕阳 高国根 朱 清 章晏平
成 员:金 玲(党政综合办)
邵炳松(应急管理办)
周建东(经济发展办)
王志良(社会事务办)
王 坚(建设管理办)
于志刚(农业农村办)
黄宗海(综合执法办)
俞 潮(综合信息室)
沈金凤(党建办)
魏海峰(行政执法中队)
蒋高丰(专职消防队)
张洲益(资规所)
杨 丹(司法所)
金 花(市场所)
朱世兵(派出所)
何 进(交警中队)
陈伟栋(电管所)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邵炳松兼任,副主任由薛管奇、吴迎九、蒋高丰兼任,成员:马亮亮、魏振华、沈 川、王 燕。
以上人员若因岗位变动,由该岗位接任者自然更替。
二、安委会、安委办相关职责
(一)安委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办工作;
3.分析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4.负责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5.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或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街道安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题由安委办提出。各专业委员会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履职情况,分析研究本季度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
7.街道安委会结合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等时机组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或专项督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长或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带队,相关办(线)参与;
8.街道安委会每年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9.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委办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街道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问题建议;起草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2.负责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专业委员会和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3.协调组织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4.组织协调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配合区级部门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协调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指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员和专职消防队网格员做好每月1次的检查工作;
7.承办街道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督促落实街道安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8.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皋埠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构成及职责
皋埠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皋埠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构成及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现明确皋埠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结构及职责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结构
(一)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方卫栋
副主任:邵炳松
成 员:由应急办、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等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九小行业”、经营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九小行业”、经营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方卫栋
副主任:朱世兵 蒋高丰
成 员:由应急办、派出所、市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村(社区)等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三)建筑工程、危旧房屋、地质灾害、自然资源、运输企业等领域(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建筑工程、危旧房屋、地质灾害、自然资源等领域(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高国根
副主任:王 坚 张洲益
成 员:由建设管理办、资规所、应急办、专职消防队、电管所等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高国根
副主任:何 进 魏海峰
成 员:由交警中队、行政执法办、派出所、市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五)食品、特种设备、加油站、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食品、特种设备、加油站、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周鹏勇
副主任:周建东 金 花
成 员:由经济发展办、市场所、农业农村办、综合执法办、专职消防队、电管所等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六)农业(养殖)企业、农产品质量、农业农机、水利、防汛防台、山林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农业(养殖)企业、农产品质量、农业农机、水利、防汛防台、山林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吴焕阳
副主任:于志刚
成 员:由农业农村办、资规所、市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等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七)文教体卫民政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公共卫生、民政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章晏平
副主任:王志良
成 员:由社会事务办、应急办、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等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八)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民族宗教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钱 立
副主任:沈金凤
成 员:由宣统线、应急办、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等办(线)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九)液化天然气经营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重点检查协调液化天然气灌装销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朱 清
副主任:魏海峰
成 员:由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等办(线)及单位负责人组成。
(十)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等领域应急消防管理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出租房、群租房、单身公寓、流动人口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阮林耀
副主任:朱世兵
成 员:由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行政执法中队、应急办等办(线)及单位负责人组成。
(十一)环境保护、大气污染等领域应急消防管理专业委员会
重点检查协调排污企业和环境保护、大气污染等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主 任:周鹏勇
副主任:徐 开
成 员:由综合执法办、村镇建设办、应急办、行政执法中队等办(线)及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研究部署落实分管行业领域的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问题;
(三)配合完成街道安委会结合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或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
(四)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五)向街道安委会及时报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分管行业的事故隐患信息;
(六)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落实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增加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投入;按规定要求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二)宣传线(广电站):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公众号、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三)综合信息室:指导督促街道全科网格员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行日常检查。
(四)司法所:负责将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和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做好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工作。
(五)村(社区)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属村(社区)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及时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配合完成街道安委会结合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或专项督查;定期召开两委会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每年不少于2次;及时向街道安委办报告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及事故信息;组织村(社区)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