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越委办〔2023〕8号),保障《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先行区“1515”专项行动专项政策》政策落地,现将实施细则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越城区、滨海新区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先行区“1515”专项行动专项政策的操作细则》(越经信〔2023〕5号)同时废止。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