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白塔山村的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于2023年6月19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索引号: | 113306023077682840/2023-88509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息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批准
建设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白塔山村的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于2023年6月19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