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扛起“五个率先”的使命担当,深入推进“六个医保”建设,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力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首位立区、幸福越城”贡献医保力量。
二、主要指标
(一)全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100%,困难群众综合保障率85%以上,高额费用化解率100%;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不超过10%,基本医保基金可支付月数不小于6个月;
(三)“浙里惠民保·越惠保”投保率达70%以上,投保人员平均年龄50岁以下,赔付率90%以上,续保率70%以上;
(四)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级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率达到100%;
(五)全区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全部开通医保移动支付,通过移动支付结算笔数占比不低于3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人民至上,打造共同富裕医保范例
一是延伸“医保+”链条。加快推进“三医联动”,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的相关保障政策,依托省“智慧医保”系统,加强与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残联、红十字、大数据等部门联动,加强数据共享,做好“一老一小”服务,助力“浙有善育”“浙里康养”。二是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机制。严格执行医疗救助政策,推动部门联动,深化“一站式”结算,实现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两个100%。三是打造“医保共富单元”。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健全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机制,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在85%以上,高额医疗费用化解率100%。四是提质扩面“越惠保”。加大政策宣传,创新参保模式,优化“无感智办”,实现“有感报销”,提高“越惠保”知晓率,参保率保持在70%以上,赔付率达到90%以上。
(二)坚持数字赋能,构筑医保服务支撑体系
一是推行“枫桥式”医保服务新模式。聚焦解决群众医保服务的难点堵点,依托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共富基本单元,全面实施“医保到家”服务,实现“人找服务”到“服务到人”转变,力争医保便民服务做法上省级优秀案例,积极申报国家级优秀案例。二是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升级版。深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机制,推进医保经办端口前置、关口前移、服务下沉,全链条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业务一次办结”,着力办好群众满意的“暖心医保”。三是升级“互联网+医保”服务2.0。依托“浙里办”、“智慧医保”平台,实现医保参保“掌上办”、“家里办”,实现医保报销“代理办”、“限时办”,实现定点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全覆盖,移动支付结算笔数占比不低于30%,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40%以上。四是推动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严格贯彻执行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提升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强化审核稽核和内控管理,实现医疗费用审核全覆盖,促进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三)坚持示范引领,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一是积极推进基金监管省级试点。做好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省级试点,争取评估优秀。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医保基金监管示范点。二是打造“枫桥式”医保基金监管新模式。继续引入第三方专业信息大数据分析机构,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网格员、社会监督员、医保专员“三员”作用,强化源头预防,实现共治共享。三是健全基金监管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效率,推进基金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加强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医保基金支付管理,会同公安、法院、卫健等部门建立反诈联盟,实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打造医保基金第三方责任案件“事前预防、事中协作、事后追偿”全流程监管模式。四是持续强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化“六位一体”基金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氛围,牢牢守住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四)坚持系统集成,提升医保治理综合效能
一是强化医保支付闭环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合理细化2023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总结DRGs支付改革经验成效,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保障工作。二是强化药械招采环节治理。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国家、省级、市级联合等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落地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协议执行量、按时结算率的动态监测,确保线上平台采购率、按时结算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绩效管理。强化医保基金全周期风险监测,建立预警防控机制,确保基金运行整体安全平稳。基本医保基金支出原则上增长率不超过10%,基本医保基金可支付月数不小于6个月。四是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省市部署,探索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以中西医“同病同效同质”为原则,选择“优势突出、临床成熟、疗效确切、安全可控”的中医优势病种,开展疗效价值医保付费改革,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项目改革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五)坚持政治统领,强化医保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清廉医保”建设。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打实基金平衡持久战、医保经办建设战、药械采购风险防控战、数据安全保卫战等清廉医保“四场战役”,构建医保部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队伍。二是推进行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六进”宣讲活动,强化医保行风效能建设。结合“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推动信访问题动态清零,建立健全机关内控制度和重点工作督查机制,提升机关规范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医保队伍能力建设。通过“读书角”“医保讲堂”等载体,强化文化赋能,加强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全力打造一支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有力度的医保队伍。四是强化惠企利民服务。开展“转作风提能力强服务争一流”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服务大解题”活动,定期开展医保惠企利民活动。在医保窗口设立“先锋服务岗”“党员志愿站”,着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量。健全医保机关与企业的意见征询、政策反馈、精准帮扶等机制,积极塑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附件: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清单
附件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清单
班子成员 | 内容 | 具体清单 | 牵头科室 | 配合科室 | 完成时限 |
刘翔雄 副局长 | 坚持政治统领,强化医保干部队伍建设 | 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构建医保部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队伍。 | 办公室 | 各科室 (单位) | 全年 |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六进”宣讲活动,强化医保行风效能建设。 | 全年 | ||||
结合“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推动信访问题动态清零,建立健全机关内控制度和重点工作督查机制,提升机关规范管理水平。 | 6月底前 | ||||
开展“转作风提能力强服务争一流”主题活动,通过“读书角”“医保讲堂”等载体,强化文化赋能,全力打造一支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有力度的医保队伍。 | 全年 | ||||
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定期开展医保惠企利民活动。健全医保机关与企业的意见征询、政策反馈、精准帮扶等机制,积极塑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 9月底前 | ||||
坚持示范引领,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 做好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省级试点,争取评估优秀。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医保基金监管示范点。 | 基金监管科 |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 6月底前 | |
继续引入第三方专业信息大数据分析机构,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网格员、社会监督员、医保专员“三员”作用,强化源头预防,实现共治共享。 | 9月底前 | ||||
深化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效率,推进基金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 10月底前 | ||||
深化“六位一体”基金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 全年 | ||||
加强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医保基金支付管理,会同公安、法院、卫健等部门建立反诈联盟,实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打造医保基金第三方责任案件“事前预防、事中协作、事后追偿”全流程监管模式。 | 9月底前 | ||||
娄国海 副局长 | 坚持人民至上,打造共同富裕医保范例 | 加快推进“三医联动”,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的相关保障政策,依托省“智慧医保”系统,加强与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残联、红十字、大数据等部门联动,加强数据共享,做好“一老一小”服务,助力“浙有善育”“浙里康养”。 | 综合业务科 |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 6月底前 |
严格执行医疗救助政策,推动部门联动,深化“一站式”结算,实现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两个100%。 | 全年 | ||||
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健全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机制,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在85%以上,高额医疗费用化解率100%。 | 全年 | ||||
加大政策宣传,创新参保模式,优化“无感智办”,实现“有感报销”,提高“越惠保”知晓率,参保率保持在70%以上,赔付率达到90%以上。 | 全年 | ||||
坚持系统集成,提升医保治理综合效能 |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合理细化2023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 | 医保中心 | 信息中心 | 9月底前 6月底前 | |
严格落实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保障工作。 | 6月底前 | ||||
强化医保基金全周期风险监测,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基本医保基金支出原则上增长率不超过10%,基本医保基金可支付月数不小于6个月。 | 全年 | ||||
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国家、省级、市级联合等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落地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协议执行量、按时结算率的动态监测,确保线上平台采购率、按时结算率均达到100%。 | 综合业务科 |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 全年 | ||
根据省市部署,探索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以中西医“同病同效同质”为原则,选择“优势突出、临床成熟、疗效确切、安全可控”的中医优势病种,开展疗效价值医保付费改革,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项目改革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 全年 | ||||
鲁轶群 主任 | 坚持数字赋能,构筑医保服务支撑体系 | 聚焦解决群众医保服务的难点堵点,依托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共富基本单元,全面实施“医保到家”服务,实现“人找服务”到“服务到人”转变,力争医保便民服务做法上省级优秀案例,积极申报国家级优秀案例。 | 医保中心 | 信息中心 | 9月底前 |
深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机制,推进医保经办端口前置、关口前移、服务下沉,全链条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业务一次办结”,着力办好群众满意的“暖心医保”。 | 6月底前 | ||||
依托“浙里办”、“智慧医保”平台,实现医保参保“掌上办”、“家里办”,实现医保报销“代理办”、“限时办”,实现定点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全覆盖,移动支付结算笔数占比不低于30%,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40%以上。 | 全年 | ||||
深入推进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严格贯彻执行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提升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水平。 | 全年 | ||||
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审核稽核和内控管理,实现医疗费用审核全覆盖,促进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 4月底前 | ||||
加强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在医保窗口设立“先锋服务岗”“党员志愿站”,着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量。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