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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592878027/2023-88990 生成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DYCD01-2023-0003

(政策解读)《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绍兴市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3- 07- 13 10: 52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主要依据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 应减尽减、能统则统的原则”,“各区、县(市)可保留规范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制度规则类文件1件,除经省级有关单位批准外,不再保留或新制订其他各类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对我区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起草过程

文件草案拟定后,采取座谈会、社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文件草案由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废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越政办发〔2019〕44号) ,统一执行《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绍政办发〔2023〕4号)

《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绍政办发〔2023〕4号)政策原文:http://www.sx.gov.cn/art/2023/2/7/art_1229265242_1881192.html

《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绍政办发〔2023〕4号)图文解读:http://www.sx.gov.cn/art/2023/2/7/art_1229265245_1881199.html

四、施行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相关联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解读人:李研,电话0575-89116902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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