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湖街道2023年度深化“洁净东湖”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
现将《东湖街道2023年度深化“洁净东湖”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8日
东湖街道2023年度深化“洁净东湖”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洁净东湖”工作,完善考评体系,着力提升东湖街道环境秩序管理水平,按照《越城区打造清洁城市样板区考核办法》、《越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越城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评原则
以区考核实施意见为依据 ,结合东湖实际,体现奖优罚劣、争先创优、多做多补原则,拉开档次进行资金奖补。
二、考评对象
东湖街道所辖20个行政村(居)。
三、考评办法
利用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工作考核、经费补助考核、其它考核四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具体办法
(一)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每月过程考核平均分折为年度考核分,月考核分=环境卫生考核分(85%)+市容秩序考核分(15%),年度考核分按比例折为岗位责任制分(其中年度考核分90分(含)以上得满分,90分以下按90为满分按比例折为岗位责任制分。
标准: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
(二)重点工作考核
以《越城区打造清洁城市样板区考核办法》为依据,对涉及四类基本单元(点位、路段、片区、小区)的村居进行重点工作考核。其中滋江家园考核计入大则水牌居、水产居、松陵居、新华居;迪东公寓考核计入则水牌居;市蔬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考核计入朱尉村;大昌水产批发市场考核计入水产居;山会大道(中兴大道—迪荡湖路)考核计入大则水牌居;中兴大道(山会大道—永洋路)考核计入水产居、永宁村;越兴路(东湖区域)考核计入大皋埠村、小皋埠村、高平村、杨浜村。
(三)经费补助考核
1.长效保洁经费:五和村、后堡村、大皋埠村、小皋埠村、高平村、仁渎村、杨浜村、岑前村、五联村、柏舍村、浪头湖村、永宁村、香山居、白莲岙居的保洁经费按人口数[户籍人口数(外来人口按3:1计)]核拨,保洁经费为50元/人/年。大则水牌居、水产居、松陵居、新华居、则水牌居、朱尉村的长效保洁经费和路长制经费年底由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考量后核定一次性给予补助。滋江家园的每月过程考核平均分计入松陵居、大则水牌居、水产居、新华居的考核分。
2.路长制经费:路长以原责任划分为准,保洁经费以原定15000元/人·年×街道对村居年度考核分百分比下拨到村居。
3.突击工作经费:因专项行动性开展突击整治的,村居经费支出较大的,经党工委讨论按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四)其它考核
1.月度考核排名奖惩。
(1)每月对各村居进行日常检查和巡查打分,并参照人居环境第三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的前四位(香山居、白莲岙居除外)分别奖励资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3000元;未二位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0.1分,连续三次后二位的村居再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0.5分;连续四次及以上的村居由再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1分;
(2)香山居、白莲岙居每季度的环境卫生考核平均分第一位的但考核平均分不得低于其余18个村居的平均分的每季度奖3000元;每季度考核平均分低于18个村考核成绩平均分的村居由街道办事处对村居主职干部进行约谈,并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1分。
2.市、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测评排名奖惩。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测评排名列市前30位的村每次奖50000元,再加村岗位目标责任制2分;市前31-50位的村每次奖40000元,再加村岗位目标责任制1分;市前51-80位的村居每次奖20000元,再加村岗位目标责任制0.5分。市后十位的村每次扣村居主职干部年终报酬1000元、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2分。区环境整治提升测评排名列区前20位的村每次奖40000元,再加村岗位目标责任制1分;区前21-40位的村每次奖30000元,再加村岗位目标责任制0.5分;区前41-60位的村居每次奖20000元,再加村岗位目标责任制0.3分,区前61-80位的村居每次奖10000元,再加村岗位目标责任制0.1分。区后10位的村居每次扣村主职干部年终报酬1000元,再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0.5分;连续两次以上的由街道办事处对村居主职干部进行约谈,并加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1分。对当月市、区测评进位在20名以上的村加奖进位奖10000元,再加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0.2分。
3.清洁城市样板区考核奖惩:
区清洁城市样板区月考核街道列全区1-2名的,涉及村居奖励10000元;列全区3-4名的,涉及村居奖励8000元,以上奖励村居月度考核奖惩排名须在全街道排名前5名。区清洁城市样板区月考核街道列全区后三位,涉及村居扣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0.2分,以上扣分村居只涉及到月度考核奖惩排名全街道排名后3名。
4.评先评优。根据考核评比结果,评出20个“优秀环卫工人”、由街道给予每人奖励800元。
月度考核排名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测评排名奖及清洁城市样板区考核奖的奖励经费的30%可作为村相关环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考核奖励用,按工作量大小可发放到人(岗位考核奖励经费最高每村居不超过2万元)。
附件:东湖街道村(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东湖街道村(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扣 分 依 据 |
组织 管理 (10分) | 建立村(居)环卫站,有专人专职负责村(居)环卫工作,村(居)环卫组织网络健全,有完善的村(居)环卫日常监管考评机制,制定有卫生方面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民卫生公约,村按总人口不低于4‰的比例落实保洁人员,给保洁员参加意外保险。 | 没有建立村(居)环卫站的扣3分,没有落实专人负责村(居)环卫工作的扣2分,村(居)保洁人员不到位的扣1分/人,没有日常考评机制的扣2分;制度及台账记录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保洁员未参加意外保险的每人扣1分。 |
路面 清扫 (15分) | 村(居)内道路实行每日二次普扫制,上午8点、下午2点前完成普扫,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无小广告。其中道路两侧小广告占5分。 | 道路未普扫的,扣3分/条,公共道地未普扫的,扣2分/块;零星垃圾每处扣1分;道路两侧小广告每处扣0.5分。 |
公厕 管理 (10分) | 公厕管理制度上墙公开(清扫保洁员、责任、公厕编号)男女标识清晰整洁;公厕周边无堆积物,出粪口保持干净,粪盖口保持密闭;做到四无“墙面无乱涂乱画,内环境无蛛网灰尘,大小便槽无尿渍便渍,厕所里无蝇蛆无臭味”;抓紧改建旱厕,彻底清除露天粪坑。 | 公厕管理制度未上墙公开的,扣1分/座,管理信息不全每处扣1分,男女标识缺失或模糊不清,扣1分/块;出粪口无(未)盖,不密闭的,扣1分/处;有粪渣,扣3分/处;未做到四无的,扣1分/处;公厕冲洗不及时的,扣1分/处,露天粪坑(缸、桶)扣5分/只。 |
垃圾桶 管理 (10分) | 垃圾桶要求盖盖、无破损缺盖、垃圾桶保持洁净、周边无垃圾污水、桶外无堆积物,桶内垃圾日产日清,并运送至指定垃圾中转站;严禁焚烧垃圾;村临时垃圾中转站有门四周密闭,垃圾日产日清,周边无垃圾。 | 垃圾桶未盖、扣2分/只;地面有污水,扣1分/处;发现焚烧垃圾的,扣3分/处;垃圾桶桶体污染、破损严重或周边有垃圾的,各扣2分/处。村临时垃圾中转站墙破,扣2分/处;垃圾未日产日清扣2分/只;周边有垃圾扣2分/只,门未关扣1分/只。 |
绿化带管理 (10分) | 村(居)内路两旁绿化带或绿地花坛内无杂物垃圾和废弃物。 | 村(居)内绿化带内发现垃圾的,扣1分/处。 |
堆积物、卫生死角管理(15分) | 房前屋后、公共区域内及周边无堆积物、卫生死角。 | 村(居)内有堆积物、卫生死角的,扣2分/处。 |
最洁净样板区考核管理 (15分) | 公路客运中心、东湖中心小学、市蔬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大昌水产批发市场、山会大道(中兴大道—迪荡湖路)、平江路(凤林东路—平江路隧道)、中兴大道(山会大道—永洋路)、越兴路(越兴大桥北—大皋埠村口)、小区主干道及进村居主干道环境卫生与市容市貌。 | 道路二边第一视野发现垃圾堆扣2分/处;发现车辆乱停放扣1分/处;宣传资料破损扣1分/处;市场保洁不到位扣1分/处;垃圾未分类扣1分/处。 |
市容秩序 (15分) | 秸秆焚烧、数字城管整改回复、马路市场管理、渣土管理等。 | 每发现一起秸秆焚烧扣1分;数字城管整改回复超时一件扣2分;发现新形成马路市场每处扣2分、擅自提升渣土场所每起扣5分。 |
加扣分 | 对市、区、街道各级领导批示、督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媒体曝光及热线投诉问题处置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考核;因环卫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及加分考核。相关村同等加分。 | 按时整改的按上级对街道扣分相应村扣同等分,街道层面的每起扣0.2分,未按时整改的加倍扣分;因环卫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及加分的相关村同等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