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气象局:
为了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气象局《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气规发〔2022〕1号),结合浙江省气象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1年修订)》(浙气发〔20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
12330602329976308M/2023-92102
通知公告
区气象局
2023-08-22
长期公开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
为了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气象局《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气规发〔2022〕1号),结合浙江省气象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1年修订)》(浙气发〔20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