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其他部门(单位) > 区气象局 > 通知公告
  • 信息索引号:

    12330602329976308M/2023-92102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区气象局

  • 发文日期:

    2023-08-22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2 16: 12 浏览次数:

各市气象局:

为了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气象局《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气规发〔2022〕1号),结合浙江省气象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1年修订)》(浙气发〔20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


信息来源: 区气象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