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为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越东路马海地块的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于2023年8月29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批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索引号: | 113306023077682840/2023-9217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批准
建设地点为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越东路马海地块的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于2023年8月29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批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